行政单位年底结余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法律通 2024-12-13 02:51 浏览次数:624

行政单位年底结余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的贷方;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的借方。通过这种方式,核算行政单位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单位滚存结余。

一、引言

行政单位在年底进行财务结算时,结余处理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结余账户主要核算行政单位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这一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了单位的滚存结余。

二、具体会计分录操作

1.转入收入类科目的余额:

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的贷方。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拨入经费(不含专款)

贷:结余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结余

借:其他收入

贷:结余

2.转入支出类科目的余额:

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的借方。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结余

贷:经费支出(不含专款)

贷:拨出经费(不含专款)

贷:结转自筹基建

通过以上操作,行政单位的年底结余就得到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体现了会计的准确性和透明性。

三、总结

行政单位的年底结余处理是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的会计分录能够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通过转入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能够清晰地反映单位的滚存结余情况。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行政单位年底结余的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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