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扩展资料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动显示并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简称,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则发票上会显示“珠宝首饰”简称。这有助于确保税收分类的准确性并减少错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不适用此规定。
一、税收分类编码的自动显示和打印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编码会自动显示在发票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这一措施旨在提高发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具体实例说明
例如,当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
三、对于错误选择的处理
如果纳税人错误选择其他分类编码,发票票面上将出现明显的错误,如“*钢材*黄金项链”或“*电子计算机*黄金项链”。这提醒纳税人在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需格外谨慎,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适用范围和限制
此项规定仅适用于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适用于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增值税发票的扩展资料主要涉及税收分类编码的自动显示和打印、具体实例、错误处理以及适用范围和限制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增值税发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助于税收管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