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发票丢失后,不得直接红冲重开。增值税票丢失,需复印存根联并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出具未抵扣税证明,经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审核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开具。普通发票丢失,可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已认证的丢失发票可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抵扣凭证。未经认证的发票需先认证再操作。需遵循税收规定的相关条件。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免费答疑和会计实务交流群。
在开具红字发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收规定的相关条件。当客户把发票弄丢了,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直接红冲发票后重新开具的。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发票丢失,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
1.如果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仍然保存完好,可以复印存根联,并交给客户当地的主管税务局进行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随后,报告给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以冲销原开发票,并重新为客户填开发票。
2.如果增值税发票已经经过认证并抵扣税款,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如果增值税发票丢失前未进行认证,购买方需要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再凭该证明单和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经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
对于普通发票的丢失,一般可以选择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以供其入账。
对于对方发票丢失的情况,能否红冲重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税收规定来决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并了解详细流程,确保处理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