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种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等。企业交纳的印花税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而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则计入资产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契税并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通常,税金及附加科目涵盖的税种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等。这些税费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企业需要按规定计算并按时缴纳。
当企业发生相关税费时,会计上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例如,企业计提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会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而在缴纳这些税费时,会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税种的核算方式与其他税费有所不同。例如,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因此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同样地,契税并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而是被计入资产成本。
企业在处理会计实务时,应当准确区分不同税种的核算方式,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契税这样的税种,应明确其不计入税金及附加,而是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处理。这有助于企业正确反映财务状况,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