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进口商品时,会计成本仅包括货款和进口关税,其他费用作为经营费用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商品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若通过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采购成本为支付给该公司的全部款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税款直接计入商品采购。运输费用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商品采购账户金额中扣除,列入应交税金账户。
一、直接进口商品的会计成本处理及会计分录
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直接进口商品,其采购成本只包括货款和进口关税。对于这部分费用,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借:商品采购(记录货款及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二、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商品的会计成本处理及会计分录
对于非直接进口,即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的情况,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该进出口公司的全部价款。根据获得的发票类型,会计分录有所不同。
1.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若获得普通发票,货物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税款应直接列入材料成本。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三、运输费用的会计成本处理及进项税额扣除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这意味着,如果发生运输费用支出并获取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可以从“商品采购”账户金额中扣除并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进口货物的会计成本处理及会计分录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获取的发票类型进行相应处理。对于会计从业者来说,熟悉并正确应用相关制度和规定,是确保财务工作准确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