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核销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为例)包括: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填写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及相关经营和缴税情况,选择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方式,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等附报资料。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陆,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
二、选择功能及外经证核销
1.点击全部功能。
2.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三、填写与选择相关内容
1.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
2.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仅填写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四、选择办理方式及上传资料
1.选择办理方式为全流程无纸化。
2.上传附报资料,可使用手机客户端或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持相关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以上流程是针对外经证核销的详细解答。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