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示表里关联业务表是否需要填写,取决于企业年度内是否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如果发生关联业务往来,原则上需要填报;如果没有发生关联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报表基于企业年终决算报表,采用一定标准将财务数据划分为四部分,企业需要据实具体说明财务数据的划分标准。
在中国税收制度中,对于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在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表。这是基于反避税和税务透明度的要求。具体来说:
一、关联业务报告表的必要性
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如果在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了业务往来,那么原则上都需要填报关联业务报告表。这一要求是基于企业年终决算报表的数据整理,旨在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防止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合理的税务安排。
二、不同情况下的填报要求
1.如果企业在年度内未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那么只需要填报相关的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几张表格。
2.对于年度内未与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企业,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三、财务数据的划分标准
关联业务报告表的填写不是随意的,需要企业根据实际的财务数据划分标准来填报。具体包括:
1.营业收入需按具体的销售客户进行划分。
2.营业成本则按照实际账载成本进行划分。
3.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企业需要按照“费用功能法”原则进行划分。如果某项费用是因为从事境外关联业务而实际发生的,应直接划分到境外关联费用。无法按“功能”准确划分的部分,则按销售成本的比例进行划分。
企业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填写关联业务报告的,这既是税务要求,也有助于保证财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