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意外险进项税转出如何做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智慧树 2024-12-13 02:55 浏览次数:753

商业意外险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购买财产保险,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保险,收到增值税专票可抵扣;若购买职工人身保险,因具有集体福利性质,需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不能抵扣。损失转至待处理财产损溢,收到保险公司赔款后处理。具体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银行存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财产保险的会计处理

对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保险,如车险等财产保险,购买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票是可以抵扣的。当需要转出进项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1.将损失转至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职工人身保险的会计处理

对于购买职工的人身保险,由于该险种具有集体福利性质,其保险费用在会计上需要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这种情况下不能抵扣。若涉及进项税转出,同样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过渡。

三、收到保险公司赔款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可以正确记录商业意外险进项税转出的账务情况,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

商业意外险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需根据保险类型进行区分。财产保险可抵扣并涉及进项税转出,而职工人身保险则计入职工福利费,不涉及抵扣。在涉及保险公司赔款时,亦需相应调整账务。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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