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申报表时,应将可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选择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企业需在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查询并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抵扣进项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填写通行费发票信息
首先,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在此平台上,纳税人可以查询并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二、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填写
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具体应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这意味着,企业取得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需在此部分进行申报。
三、特定纳税人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在这些场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确保抵扣进程顺利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顺利抵扣和避免不必要的税务纠纷,纳税人需要确保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是符合规定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和申报。同时,应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的相关公告,以确保抵扣操作符合最新的政策和规定。
正确填写交通费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的过程需要纳税人仔细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正确申报抵扣有助于企业合理减轻税负,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