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减免税额的填写主要针对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需注意,“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来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填写内容主要包括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未达起征点或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需填报本表。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以通过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
一、概述
本表旨在让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填写,以申报其减税情况。对于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填报本表。
二、填写要点
1.“税款所属时间”与“纳税人名称”的填写:这两项信息的填写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保持一致。
2.“一、减税项目”部分的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进行填写。若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应分别填写。
(2)“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的上期“期末余额”,即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本期发生额”:记录本期发生的按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本期应抵减税额”:此列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表示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5)“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应小于等于第3列对应各行。
三、注意事项
在填写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对于不了解或不确定的内容,建议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
新增减免税额的填写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需要纳税人仔细核对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完成新增减免税额的填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