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借方通常表示公允价值的减少或结转。在会计实务中,贷方记录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收益金额,而借方记录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失金额。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会根据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借贷记账。因此,对于问题“公允价值变动借方是表示增加吗?”的答案是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科目核算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贷方表示公允价值的增加,而借方则表示公允价值的减少或者结转。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变动是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核算的。
具体来说,当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差额记入借方,表示公允价值的增加;而当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差额则记入贷方,表示公允价值的减少。同样,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也是按照这一规则进行处理。
在出售或处置这些资产时,会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进行借记或贷记处理,最终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需要注意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不在此科目核算,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方和贷方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中的使用,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实际变动情况来确定的,借方表示公允价值减少或结转,贷方表示公允价值增加。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