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进项抵扣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8b栏次和10栏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需按照票面金额除以19%再乘以9%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以上解答针对高铁票进项抵扣的问题,不涉及到公众号关注和加群引导。
当涉及到高铁票的进项抵扣问题时,许多纳税人可能对其填写位置及具体操作存在疑问。那么,高铁票的进项抵扣应如何填写呢?
一、填写位置
高铁票的进项抵扣应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特定栏次。具体来说,应填写在8b栏次和10栏次。
二、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对于高铁票的进项税抵扣,还需了解相关规定:
1.若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特定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2.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3.对于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这意味着您需要按照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特别注意
1.高铁票的进项抵扣仅限于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员工出差取得的高铁票,如含有员工个人信息,方可进行抵扣。
2.纳税人在进行抵扣时,应确保相关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出现问题。
对于关注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朋友,了解高铁票的进项抵扣规定是其中的一部分。希望本文的解答对您有所助益。若您有更多疑问或需深入了解相关实务,可以选择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参与会计实务交流群,那里会有专业的免费答疑。
高铁票的进项抵扣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8b和10栏次,计算时可按照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抵扣,同时需确保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