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款但未开发票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客户名称)。等开出销售发票时,再借预收账款(客户名称),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发票应在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处理。针对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如果已做销售处理,则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如果未做销售处理,则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当收到货款但尚未开具发票时,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一、未开发票时的账务处理
1.借方记录银行存款:表示公司账户收到客户的货款。
2.贷方记录预收账款:表示这笔货款是预收的,对应特定客户,尚未开具发票。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客户名称)。
二、关于发票开具的基本知识
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票的开具是为了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进行会计核算以及税收管理的需要。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但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则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三、销售处理与会计分录
1.如果此前已做销售处理,收到货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应收账款。
2.如果未做销售处理,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针对收到货款但未开具发票的情况,应首先根据是否已做销售处理来决定如何记账。如果已经确认销售,则记录为应收账款;如果尚未确认销售,则记录为预收账款,并在确认销售时开具发票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于会计实务中的复杂问题,建议进一步学习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