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维修费用的会计处理
1.审核车队核算员传来的车辆运行费用,并与核算员辅助账进行核对签章。
2.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修理费-相关明细科目,贷:现金/银行存款。
3.涉及现金的凭证传出纳岗,不涉及现金的凭证传主管岗进行复核。
4.若已通过银行付出款项,应将支票存根与出纳传来的付款审批单进行匹配。
二、零星维修费用的会计处理
1.根据行政事务部传来的修理发票进行审核,确认发票是否注明修理项目及承担部门。
2.如有承担部门,须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与上述汽车维修费用处理相同。
4.涉及现金的凭证传出纳岗,不涉及现金的凭证传主管岗进行复核。
三、维修物资的会计处理
1.入库:审核支票存根与发票对应,确认发票金额、数量与入库单一致。
2.编制记账凭证,借: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维修材料,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领用:每季度末审核维修物资明细账,与仓库传来的领用汇总表进行核对。
4.编制维修物资领用凭证,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修理费(相关明细科目),贷: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维修材料。
5.年末组织对维修物资进行盘点。维修物资指由行政事务部根据修理需要购入的材料,供木工房等领用。审核具体依据《工程维修物资核算管理办法》。通过以上的流程,公司可以规范修理费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