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开具的普票,若发现有误或发生退货,应开具红字发票冲回。若本期作废了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则不存在税金问题。处理时可根据红字发票记帐联进行会计处理,涉及收入、成本等科目的调整。购货方未入帐或双方未入帐的情况下,处理方式略有不同。总之,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具体情况。
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上月开具的普票出现错误或发生退货,需要冲红处理。但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跨月的一律不能作废。如果发现有错误或发生退货,应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
对于是否需要交税,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购货方没有入帐,将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此时不涉及税收问题。
2.如果购货方已经入帐,购货方需要到主管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退货或折让的税额会被扣除,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3.如果双方都没有入帐(当月),购货方退回发票联,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这种情况下也不需要交税。
小规模上月开普票这个月冲红,在正常情况下是需要交税的,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交税。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