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一种针对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政策,允许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其增量留抵税额。通俗来说,就是退还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上的留抵税额。要享受这一政策,企业需满足四项基本条件,包括信用等级、无违法记录、未享受其他退税政策等。这一政策对于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都适用,同时老政策除需符合这些条件外,还有特定的退税门槛要求。
留抵退税的基本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些条件对于小微企业的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也适用于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需要注意的是,在2019年39号公告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中,除了需要满足上述四项条件外,还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但这一老政策与新政策有所不同,新政策对此门槛没有明确要求。
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税收优惠,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