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第一联可以报销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筹划师 2024-12-13 03:51 浏览次数:587

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可以拿第一联进行报销。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抵扣凭证。如果未认证,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具体操作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帮助。

一、寻找开票方复印第一联

当增值税发票丢失时,首先去找开票方复印第一联,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以下处理办法:

1.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购买方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同样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关于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丢失处理

1.如果丢失的是抵扣联,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以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未认证,则可使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2.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将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于增值税发票的丢失问题,关键是要及时与开票方、税务机关联系,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以确保能够正常报销。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解决疑问。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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