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计量如何计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筹划师 2024-12-13 04:12 浏览次数:44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中,A公司分两步取得B公司的股权。第一次取得B公司5%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第二次取得B公司另外50%的股权,形成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A公司需进行账务处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若A公司之前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购买日的账务处理还包括投资收益的确认和资本公积的调整。总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涉及多项会计实务操作。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初始计量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环节。针对A公司两次取得B公司股权的情况,我们进行详细解答。

一、A公司首次取得B公司5%股权的情况

20×8年3月,A公司以2000万元取得B上市公司5%的股权,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这一步的会计处理明确了A公司对于这部分股权的初始计量。

二、A公司分步购买最终形成对B公司控制的情况

到了20×9年,A公司计划通过分步购买达到对B公司的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初始计量的确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日会计账务处理

在购买日,即A公司从C公司取得B公司另外50%股权的日子,A公司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275,000,000元(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加上新购买股权的价款)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000,000元(原持有股权的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25,000,000元(新购买股权的价款)

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500万元转作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计算

购买日,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新购股权的价款之和。在本例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25,000万)元。

三、A公司首次取得B公司20%股权的情况及其后的购买行为

在另一种情境下,如果A公司首次取得的是B公司的20%股权并能施加重大影响,那么这部分股权将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后续购买行为同样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与上述类似,但需要考虑权益法的核算特点。购买日的账务处理包括借长期股权投资并贷银行存款等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则为原持有股权的成本与购买日享有的投资收益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涉及多个步骤和复杂的核算方法。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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