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混凝土增值税税率是16%。对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按此税率征收,而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则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税率于2018年5月1日起由17%降至16%。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现在调整为16%。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混凝土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商品混凝土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并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
具体来说,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由17%降至16%。这一变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进行的调整。对于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现在调整为16%。
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这些混凝土并非都按照16%的税率征收,具体的税率要根据其材料和用途来确定。
一般纳税人混凝土增值税税率目前为16%,但需注意不同种类的混凝土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了解具体税率时,还需参考相关政策和通知,并结合混凝土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