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最高标准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一、引言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其中核定征收方式是一种常见的方式。然而,并非所有企业都适用于核定征收方式。那么,哪些企业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呢?以下进行详细解答。
二、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类型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这类企业由于其特殊的纳税方式,不适合进行核定征收。
3.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由于其财务公开透明度和规模,通常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
4.金融企业:包括各类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在内的金融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
5.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6.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这类企业的业务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其不适合核定征收。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项目周期长、成本结构复杂等特点,不适用核定征收。
8.应税收入超过规定规模的企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饮食业等,其应税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后,不适用核定征收方式。
9.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最高标准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利润水平较高,不适宜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10.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核定征收方式,餐饮企业除外。
11.其他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三、总结
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主要包括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汇总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以及特定规模和利润水平的企业等。这些企业在税务处理上需遵循相应的规定,采用适合的税务处理方式。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哪些企业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