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提交资料方式包括远程办税端、电子或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可以选择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提交方式包括电子和纸质报表,主管税务机关会受理并留存备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提交资料流程如下:
一、提交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的情况
1.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2.纳税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会将相关信息导入或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需要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各自留存备查。
三、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的情况
纳税人同样可以选择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直接报送纸质或电子版的《扣除信息表》至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会受理并打印电子《扣除信息表》,或由纳税人提交纸质版后签字确认并盖章,然后一份留给纳税人备查,另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提交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的详细流程。纳税人在提交资料时应注意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