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的设备配件没有发票的情况,做账时按照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税金后的价值计价。若企业倒闭未开具发票,则需由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持评估证明入账。新办企业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享受税收优惠。关注公众号得讯会计,可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一、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是按照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税金后的价值进行计价的。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发票,您仍然可以根据其他相关凭证和记录,如购买时的收据、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来记录设备和配件的购入价值。
二、对于已经倒闭的企业,在倒闭时应按规定对资产进行清算。如果您从这样的企业购买了设备和厂房,应该要求企业开具发票。但如果企业未进行清算,您可以通过评估部门对机器设备和厂房进行评估,并持评估部门出具的证明入账。这样,即使没有发票,也能确保您的账目是完整和准确的。
三、关于新办企业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新办企业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如果您的企业符合这些条件,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但这与新办企业是否开具发票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即使您的企业是新办的,如果没有发票,仍需要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做账。
即使没有发票,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相关凭证和记录来记录和做账设备和配件的购入价值。同时,对于从倒闭企业购买的设备和厂房,可以通过评估部门的证明来入账。在做账过程中,还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