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特点在于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按成本计量;若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确定可变现净值需考虑取得的确凿证据、持有存货的目的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不同类型的存货,如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期末计量时,企业需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计量特点主要体现在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材料存货而言,这一原则的应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可变现净值的考量
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反之,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应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算
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是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合同价格与无合同价格存货的区分处理
在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若同一类存货中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而另一部分没有,企业需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存货,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进而决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材料存货的期末计量特点在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比较为基础,结合各类存货的特性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计量和跌价准备的合理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