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但尚未经过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注明的进项税额。
一、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会计处理
当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会计应做如下处理:
1.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2.贷记相关科目。
二、交叉稽核比对后的会计处理
经过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以下红字会计处理:
1.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四、待抵扣进项税的理解与应用
企业的某些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每月初,主管会计会拿上个月的进项税发票去国税局申请退税。如果当月上交的增值税少于要抵扣的增值税,差额部分即为待抵扣的进项税,将留到下个月进行抵扣。
以东北地区为例,2005年一季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对应的进项税发生额12.38亿元,而上年留抵的进项税为5.53亿元。国税已办理退税8.69亿元,同时抵减欠税3442万元,合计9.03亿元。这意味着还有8.88亿元的进项税需要结转到下期进行抵扣。
了解待抵扣进项税的会计处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税务,确保税收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