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发票抬头个人税号公司不能做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发票的填写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抬头是个人而税号是公司,显然是错误的,这种发票不能用于公司报销。
发票作为财务报销的重要凭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其中,发票的抬头应该与购买方或报销方的名称一致,税号也应该与之对应。
“移动发票抬头个人税号公司”这种写法存在明显的问题。发票的抬头写的是个人,而税号却是公司的,这种填写方式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发票是不能作为公司报销的凭证的。
如果您在报销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首先检查发票的填写是否规范、真实。如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或者相关部门,以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同时,建议大家了解和遵守财务和税收的相关规定,这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