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在特定项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项目,并在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此外,企业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这些规定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以及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等。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除了常规的利润项目,还需要在其他综合收益方面做出特定的列示和披露。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相关规定”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一、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1.企业需要在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项目。这样做能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二、合并利润表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除了上述调整,企业还应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这样可以在合并层面更清晰地反映母公司和少数股东各自的综合收益情况。
三、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详细披露要求
除了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列报调整,企业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这包括但不限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四、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情况
1.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
2.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需区分合营联营企业投资和子公司投资的不同情况。
3.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4.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5.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特别是那些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所得税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相关规定是为了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情况,要求企业在编制利润表、合并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时做出特定的列示和披露,以提供更多、更详细的信息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