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则收缴工会筹备金。金融、保险等特殊企业的工会经费计提和上缴也有特定规定。工会经费具体核定由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单位工资发放总额进行申报,如未发生工资额则进行零申报。关于税务减免,视当地政策而定。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照2%的比例上缴。具体计费依据如下:
一、建立工会的企业计费依据
对于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上月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这些单位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的经费会上解给上级工会组织,而60%则留给基层工会使用。
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计费依据
对于应成立工会但尚未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计费依据同样是上月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此时收缴的是工会筹备金,直至这些单位成立工会后,再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经费的拨缴与分配。
三、特定行业计费依据
国家金融、保险企业以及特定的省属企业,如移动、网通、邮政等,同样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这些企业需要按照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经费。
四、特殊情况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某单位本期没有发生工资额,那么工会经费的计提为零,可以进行零申报。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司一般至少会有一个员工,因此一般不会出现零申报的情况。税务减免的情况需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有的地方对于低于30人的企业可能会有减免政策。
总结:
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基于企业的职工工资总额。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计费规则和细节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参考当地工会组织的相关政策。对于会计实务的深入学习和了解,可以更好地处理工会经费的计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