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关联企业是指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我国税法中的关联企业,指存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直接或间控制关系,或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以及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的企业。具体包括外商投资或外国企业与另一企业间的股份持有、借贷资金、高管委派、特许权利、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关系。此外,还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利益上的关联。
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于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联方的界定
关联方主要包括与企业存在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如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具体认定标准
1.股权关系: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
2.控制关系: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3.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4.业务依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
5.供应链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以及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由另一企业控制。
关联交易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时有发生,对于关联交易的认定,有助于企业合规运营,避免不当利益输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了解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对于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