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不可直接加计扣除进项税。但对于提供生活服务并取得相应销售额的纳税人,如货运代理属于现代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10%的应纳税额。此政策适用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范围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
针对货运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进项税的问题,根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解答:
一、政策概述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实施了一项优惠政策。该政策允许这些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对其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加计,并抵减应纳税额。这种加计抵减的比例为15%。
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定义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的是那些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则依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三、货运业的抵扣情况
对于货运业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进项税,根据政策内容,货运代理属于现代服务业,因此只能加计扣除10%的进项税额。这意味着货运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对其部分进项税额进行加计,并抵减应纳税额,但加计的比例为10%,不同于生活性服务业的15%。
四、注意事项
企业和个人在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准确核算销售额和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对于具体的税务操作和实施细节,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根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货运代理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可以对其进行加计扣除进项税,但加计的比例为10%。企业和个人在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时,应确保符合政策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