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在会计分录中既有借方也有贷方。在工资计提环节,应发工资数表现为借方,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则表现为贷方。在发放工资时,应付职工薪酬表现为借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表现为贷方。
在会计分录中,当提及工资计提时,通常表示的是应发工资数。在这一步骤中,工资被记录为借方的支出,意味着这部分资金将从企业的账户流向员工,反映了企业对员工的负债。具体来说,这些分录包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下的工资部分,都记录为借方支出。
然而,当我们谈论工资发放时,情况有所不同。在发放工资的环节,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即工资)被记录为贷方,表示企业正在向员工支付之前计提的工资。这里的贷方表示企业的资金账户将减少相应的金额,以支付员工的工资。从这个角度看,工资总额被视为贷方。
通过上述的会计分录过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工资发放的环节,工资是从企业的财务账户中支付出去的,表现为贷方支出。这也反映了会计中的基本原则:贷方记录资产和权益的减少,以及负债和费用的增加。工资总额在会计分录中被视为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