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账务如何处理?从征收管理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技术前沿 2024-12-13 04:05 浏览次数:973

个人所得的账务处理涉及征收管理、计算方法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方面。征收方式采用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和住房贷款利息等。了解这些方面后,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

一、征收管理与征收方式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采用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则实行按月计征。

二、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为: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再减去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以及专项附加扣除,还有其他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对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为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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