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合营各方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共同控制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而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不同,联营企业是投资者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比例占据较大比例,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和控制。简而言之,合营企业强调共同控制,而联营企业则强调投资控制和影响。
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由多个合营方共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合营各方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
合营企业的特点有:
1.合营各方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2.在合营企业设立时,重要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3.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在实务中,合营企业的决策往往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日常活动的管理可能由其中一个合营方负责,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联营企业
与合营企业不同,联营企业是各参与方基于协议或合同建立的较为松散的合作形式。联营企业的合作方并不像合营企业那样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而是更多地基于合作协议进行特定的项目或业务合作。
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控制程度。合营企业是各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而联营企业则是基于合作协议进行特定项目或业务合作的较为松散的合作形式。在理解和区分两者时,应重点关注其控制权的差异以及合作形式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