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最新)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提高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标准上限。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的发布,我国对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进行了大幅的放宽,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优惠政策内容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实际税负由原来的10%降至5%,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压力。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也根据其所得的不同额度享受不同的减免政策。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中,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得到了提高,为更多的企业带来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机遇。
三、政策调整的意义
此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创造了更好的经营环境。同时,这也是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小型微利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一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无疑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