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包括不同情况的分录。对于不在同一县(市)分支机构的移送,移送发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对于分配股东或投资者的情况,分配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润(或利润分配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另外,还有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作投资、用于职工福利等不同情况的会计分录。但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等,在发出投资或用于职工福利时,应转出进项税额。以上是针对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进行的解答。
一、不在同一县(市)分支机构的移送
1.移送发出:
当货物从一地移送到另一地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当成本需要结转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视同销售的具体项目
1.分配股东或投资者:
当利润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润(或利润分配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用于非应税项目(以在建工程为例):
当库存商品用于在建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用作投资:
当库存商品用作投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4.用于职工福利:
当库存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部分商品不再产生销售收入,但相关的税金应以售价计算。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涉及多种情形,包括不同分支机构的货物移送、利润分配、非应税项目使用、投资用途以及职工福利等。每种情形下的会计分录都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