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务局作废代开发票所需资料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当月代开发票作废需正当理由说明、收回所有联次交税务局并带公司公章。跨月代开发票未超过360天只能开红字增值税发票,同样需要作废说明和公司公章。代开发票超过360天对方已认证只能开红字发票;未认证则既不能作废也不能开红字发票,税务局不退还税款。
关于去税务局作废代开发票,所需资料因不同情况而异,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月代开发票作废
如果您需要作废当月代开的发票,首先需要提供一个明确的作废理由,如退货(对方已做帐的,需对方税务局开具退货证明)、发票内容有误等。您需要将已开出的发票所有联次全部收回,并带上公司公章,一并交至税务局进行作废处理。
二、跨月代开发票作废规定
对于跨月但未满360天的代开发票,通常不能直接作废。此时,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冲减。前往办税大厅办理时,同样需要携带作废说明及公司公章。
三、代开发票超过360天的情况
如果代开发票的时间已经超过360天,根据对方是否已认证,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对方如果已经认证,同样只能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冲减,前往办税大厅办理时需携带作废说明及公司公章。
对方如果未认证,则既不能作废,也不能开具红字发票。此时,税务局通常不会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前往税务局处理代开发票的作废事宜时,务必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的资料,并确保携带公司公章以及详细的作废说明。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劔,如需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方面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专业人士或访问相关税务部门官网获取最新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