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的具体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对于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条例,包括多种情况,如财产无偿赠予特定机构、政府指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或贴息贷款合同等。此外,还有一些项目可暂免征收印花税,如农林牧畜保险合同、书报刊凭证等。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也免征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文件《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印花税不足1元的免征具体规定如下:
一、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
当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时,实际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这意味着,如果印花税金额不足1元,将无需缴纳。
二、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按租赁金额0.1%贴花的情况下,税额不足1元的,则需要按1元贴花。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规定,其余情况仍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印花税免征的优惠条例
根据现行的印花税政策,以下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若凭证的正本已缴纳过印花税,则其副本及抄本无需缴纳,除非将其视同正本使用。
2.财产所有权者将财产无偿赠送给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所签订的合同书据。
3.政府指定的农副产品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民本人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订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业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相关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廉租或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还有一些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如农林牧畜等保险合同、书报刊的相关凭证、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等。同时,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的一些行为,如政企脱钩、企业改制等,以及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行为也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以上是关于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具体规定及印花税免征的优惠条例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了解和学习印花税相关法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