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教育支出
1.纳税人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阶段的支出都可以作为专项扣除。
2.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累计扣除12000元。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学校证明和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
二、继续教育支出
1.继续教育支出包括为提高自身学历或职业技能而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或职业资格培训的费用。
2.如果是学历(学位)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累计扣除4800元;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则每次可扣除3600元,每年最多可扣除7200元。需要提供学习证明和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指的是为购买自用住房而向金融机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2.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累计扣除12000元。需要提供住房购买合同、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四、住房租金支出
根据租赁水平不同,每月可扣除的金额有所不同,最高每月可扣除1500元,每年累计最高可扣除18000元。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相关材料。
五、赡养老人支出
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生活费,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累计扣除24000元。若有多名子女共同赡养老人,该扣除可协商分摊或轮流享受。需要提供老人的身份证明和赡养协议等相关材料。
六、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或其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偿后,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享受专项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限额根据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材料。
这些专项扣除项目有助于减轻个人税务负担,更好地照顾家庭和个人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