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收到的项目投资款,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会因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款的具体处理方式:
一、投资新成立的公司
当公司投资新成立的公司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甲
实收资本--乙
二、收到新项目投资款
收到新项目投资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投资可以采取货币资金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非货币资金,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等。
三、接受现金资产与非现金资产投资的具体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XX股东(按表决权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出表决权份额)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接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2)接受存货投资:
借:原材料等(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四、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收到投资款后,尚未在工商管理局办理增资变更手续,则先计入其他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待工商管理局办理好增资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办理股权手续,对于公司来说,实质上构成吸收投资的,则计入长期负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XX股东。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收到项目投资款的会计分录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