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缴纳发票不可以抵扣个税。个税扣除项目包括纳税人或配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60岁以上父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以及大病医疗费用等,并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
在个税细则中,与住房相关的可抵扣项目包括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等,而与物业管理费无关。具体来说: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则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其他可抵扣项目包括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支出、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以及大病医疗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的支出。
物业缴纳发票并不在个税抵扣的范围内。若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