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工项目简易备案需要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但需注意,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有限,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等不得抵扣。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需专用于特定项目。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相关服务也不得抵扣。更多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一、基本资料
1.项目立项文件或相关批复文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3.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分包合同。
4.项目部的组织架构及负责人任命文件。
二、财务及税务相关资料
1.纳税人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2.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相关的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
三、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清包工项目中,进项税额的抵扣需遵循以下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如果是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其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
其他如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清包工项目简易备案需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基本资料、财务及税务相关资料,同时需遵循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