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包括:购置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补助单位举办的集体福利事业、重大节日的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职工特殊困难补助、预防保健开支以及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而不得用于请客送礼、变相发放奖金、津贴及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一、职工文体活动设施与活动
单位为职工购置的各种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的开支,旨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比如建设健身房、游泳池、篮球场等设施,或者为职工提供运动器材如羽毛球拍、乒乓球等。
二、集体福利事业补助
单位对本单位举办的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进行的补助,确保这些福利设施的正常运营,为职工提供便利。
三、重大节日的文体娱乐活动
在重大节日期间,单位会开展面向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相关的开支也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例如春节、国庆节等组织的文艺晚会、运动会等。
四、特殊困难补助与预防保健
对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进行的补助,以及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都是为了关心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活福祉。
五、职工子女的节日慰问
对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也是职工福利费的一部分,体现了单位对职工家庭的关怀。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一、不得用于请客送礼:福利费不得用于个人或团体的宴请、礼品赠送等。
二、不得变相发放奖金、津贴:福利费不得作为奖金或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三、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比如擅自扩大福利费开支范围,违规使用福利费资金等。
行政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范围广泛,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福利费使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