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税务处理为:工会经费来源于多个渠道,包括会员会费、企业拨缴的经费、所属企业上缴的收入、政府补助以及其他收入。对于企业来说,取得合理凭证后,工会经费可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合理凭证主要是指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税局代收的有效凭据,可依法在税前扣除。不执行相关拨缴规定即违法,需强制执行。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五个方面: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或其他组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企业上缴的收入、政府的补助以及其他收入。
二、税务处理
对于企业而言,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取得合理凭证后可以税前列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合理凭证主要是指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如果工会经费是由税务部门代收的,也可以凭税务部门开局的合法、有效的凭据在税前扣除。
三、《工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相关部门有权强制执行。例如,《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就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
对于工会经费的税务处理,主要是确保相关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并确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拨缴和税前扣除。企业和相关组织在处理工会经费时,应严格遵守《工会法》及相关税收法规,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