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本月融资租赁费进项票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首先,根据租赁申请和合同的签订,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进行记录。具体的会计处理包括:
一、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及资产入账价值确认
1.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表示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
2.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表示企业尚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3.按照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表示企业长期应支付的融资租赁款项。
二、关于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处理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0%,企业可以按照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具体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三、关于融资租赁的当事人角色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涉及到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三个角色。出租人主要是融资租赁公司,以出租的方式向承租人提供购买固定资产所需的资金,并不以经营固定资产为主要业务。承租人则是需要租入并长期使用所需固定资产的当事人。出卖人则是提供并出售固定资产的出售人。
以上就是关于收到本月融资租赁费进项票分录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理解和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