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对特定集装箱货车通行费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针对不同排放标准车辆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国Ⅴ及以上标准车辆和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享受全免优惠,其他车辆根据排放标准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已实施的优惠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同时适用多种优惠政策的车辆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计费。
自2019年3月25日起,天津市针对特定车辆的通行费实施差异化收费策略。对于通过特定收费站的车辆,根据其排放标准、车型及是否为新能源车辆进行分类优惠。以下是详细的优惠措施:
一、特定收费站及优惠对象
在天津市的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临港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站,以及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等五个收费站,针对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进行分类通行费优惠。
二、优惠标准
1.国Ⅴ及以上标准车辆和纯电动、LNG(C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实行通行费全免优惠。
这意味着这些车辆在经过上述收费站时,无需支付任何通行费用。
2.加装中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捉器(DPF)的国Ⅲ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
对于满足这一条件的车辆,其通行费将在原有基础上打5折。
3.国Ⅳ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3折优惠。
这些车辆的通行费将享受7折优惠,降低了运输成本。
三、其他优惠政策
已实施的对行驶于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全线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6.5折优惠等其他优惠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于适用两种及以上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计费时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确保优惠政策最大化。
这一差异化收费策略旨在鼓励环保、高效运输,通过经济激励措施引导车主选择更为环保的运输方式,同时降低合规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天津市的物流运输业发展。希望这一政策能为广大车主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