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是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核定的经费,用于完成事业活动,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箮和其他费用。超编人员不享受任何公用经费。各单位要依据财政部门的核算定额和自身任务安排合理使用经费,实行“包死定额,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在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公用经费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之和。此外,还包括维持经费和发展经费。
公用经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费: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2.业务费:指为了开展某项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如购置图书资料、订阅报刊等。
3.设备购置费:指用于购置设备或更新设备的费用。
4.修缮费:指对房屋、设备等进行维修的费用。
5.其他费用: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其他与业务活动相关的费用。
经费分为维持经费和发展经费。维持经费用于维持原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规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而发展经费则是指在计划年度内,经批准新增加的机构、人员或其他事业项目所需的经费。原单位增加少量人员,不增设机构和不扩大事业项目的,属于自然增长,不作为发展经费。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公用经费实行“包死定额,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在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公用经费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之和。对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参与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