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代销售中,关于是否应从销售收入中去掉手续费,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代销方式。
一、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受托方根据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代销商品发出后,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受托方仅收取手续费,不涉及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手续费的问题。在这种方式下,确认的销售收入不需要去掉手续费。
二、视同买断委托代销方式
视同买断委托代销方式下,受托方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实际上承担了商品销售的风险和收益,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需要从销售额中去掉手续费。相反,受托方可能会因其自主定价而获得额外的利润。
总结:
在委托代销售中,无论是支付手续费方式还是视同买断方式,确认的销售收入均不需要去掉手续费。不同的代销方式下,手续费的处理方式不同。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仅收取固定手续费;而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可能因自主定价而获得额外利润。在会计处理及税务申报时,应正确区分不同的代销方式,并据此进行销售收入和费用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