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算收入超过30万需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通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问题。
一、政策规定
根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收入超过30万,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他们可以享受这一减免政策。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不仅指收入规模,还要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情况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在这之间的收入部分,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四、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具体的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则是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相关指标。
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收入超过30万时,并不一定要全部缴税,而是根据年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企业规模等多个因素来决定缴税金额和税率。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应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