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企业中,分包工程的帐务处理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下面将详细解答如何进行分包工程的帐务处理。
一、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进行帐务处理。
期末,根据分包工程的已完成工作量,会计需要进行相应的记录。具体为: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表示企业已与分包单位结算工程款项;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表示企业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二、关于总包管理费、代扣税费及预付款的帐务处理。
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会计应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同时,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应付账款中的分包单位工程款进行相应借记。
三、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帐务处理。
当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会计需进行记录。具体为: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再次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分配及帐务处理。
期末,已归集的制造费用需要根据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会计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同时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以上就是对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帐务处理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了解和学习建筑企业分包工程的帐务处理有所帮助。如果想进一步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专业人士交流,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