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应税污染物的不同类型而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则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税率则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纳税人有特定违法行为时,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或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排放量。环境保护税法与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环保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如下:
一、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同样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具体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二、税率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三、特殊情形下的计税依据
1.对于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2.对于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损毁或擅自移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等情形的纳税人,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自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与实施条例开始施行,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对于环保税,我们需要有更深入的了解以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以上内容详细解答了“环保税计税依据及税率是?”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助益。如需进一步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