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无营业执照前产生的费用应计入开办费。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企业登记公证费用、筹措资本的费用、人员培训费、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以及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妥善记账,以支持酒店的合法运营和未来的财务审计。
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之前,酒店所产生的费用应归属为筹建期,这些费用应计入开办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一系列具体的费用内容。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劳务费用: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福利性费用:如医疗费等,筹建期短的可以据实列支;若筹建期较长,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4.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如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5.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6.人员培训费:包括为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员工进修学习的费用,以及聘请专家的培训费用。
7.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8.其他费用:如筹建期间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以及经投资人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等。
对于上述费用,应如何进行记账呢?一般来说,这些筹建期的费用应当资本化,即计入企业的开办成本中。在企业开始经营后,这些费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记账方式和会计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财务法规进行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及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财务顾问,以确保记账的准确性和合规性。